5月16日至17日两天,汪清县人民法院对朱某等17名被告人非法制造、买卖枪支、弹药案进行公开审理。
汪清县人民检察院指控,朱某等16名被告人涉嫌非法买卖枪支、弹药;非法制造、买卖枪支、弹药;被告人胡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。其中被告人谢某、张某同时分别涉嫌贩卖毒品和非法拘禁。此案多名被告人以互联网为联络载体进行枪支、弹药违法买卖,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枪支的视频广告,以微信、“qq”进行联络,并借助上线供货商、二、三级卖家、中间人等方式进行严密的非法枪支、弹药买卖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》相关规定,国家严格管制枪支,本案中非法制造、买卖枪支、弹药等行为已经涉嫌犯罪,同时还具有很大的潜在危险性和社会隐患性,应严肃追究刑事责任。
鉴于案情的特殊性及严重的社会危害性,汪清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,并主动邀请人大有关领导、政协委员参与了旁听监督庭审。汪清县人民法院将根据庭审举证质证情况及控辩双方的辩论,综合对案件证据做出认定并进行判决。
党的十九大以来,汪清县人民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,不断加大依法惩治刑事犯罪高压态势。去年,全院共受理刑事案件288件,审结268件,结案率93.06%。坚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,持续聚焦发力,守卫绿水青山,重拳打击毁林种参、盗伐、滥伐林木等犯罪行为,依法审结破坏生态类刑事案件120件,判处实刑34人,判处罚金659万元。有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,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,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。